逾期利率总计不得超过24%
按照《人民利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逾期利率总计不得超过逾期本息数额的24%。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信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同时也对贷款利息的收取实了限制。
逾期利率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合同预约的时间偿还借款从而造成产生的逾期利息。逾期利率的收取是一种补偿手,用于弥补借款人逾期偿还所产生的经济损失。逾期利率总计不得超过24%的规定是在保障合理利息收取的基础上,对利息的收取实了限制以防止过高的逾期利率对借款人造成不公平的经济负担。
逾期利率总计不得超过24%的规定是一个总体的限制,对不同的具体情况,按照人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操作。例如,依照《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合同法〉若干难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借款人故意拖欠债务、隐匿财产或无力支付的,逾期利率可以适当提升。这一规定在重大逾期疑问的解决上,对借款人的不诚信表现提供了一定的制裁措。
法律对某些特定的贷款表现也提出了部分特殊规定。例如,《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疑问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了对金融借款合同的逾期利息计算的具体规则,涵逾期利率、逾期利息的计算形式等。
逾期利率总计不得超过24%的规定是保障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的一项必不可少规定。通过对逾期利息的限制,可以避免逾期利率过高对借款人产生不公平的经济负担,促使借款人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并对借款人的不诚信表现实相应的制裁。同时在逾期利率计算上,还需要依照具体情况实行细化操作,确信公平合理的利息收取。